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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是的,报告庭上,我们在书状里也有写到,两人分居已经大约有两年左右的时间。这段时间原告一直希望被告能够回家,也有发存证信函,但被告始终没有回应,所以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诉请离婚。」
事实上,根据我得到的资讯,两人分居的时间远远超过这个数字,毕竟我们这边的当事人长期在国外经商,而他老婆则是一直都留在台湾,两个人在物理上本来就不太可能同居。不过,这点本来就不是两人想要离婚的真正原因,而在被告没有到庭的情况,法官也不会知道这件事。
法官点了点头,微微蹙眉,然後抬起头往庭外又看了一眼。
「结婚不容易,离婚也需要慎重,法院会再传唤被告,也请原告律师协助与被告再协商看看。本件候核办,请回。」
果然,不会立刻作成决定,但大T上还算顺利,特别是对我而言。我制止了一旁想要发言的当事人,领着他走到庭外,一旁法院的庭务员大声叫唤,然後下一庭的当事人鱼贯而入,不过那就与我无关了。
「殷律师,那个……所以现在的状况是怎样?」
「嗯,跟我开庭前说过的一样,这种案件就算被告没有到场,通常也不会一次就下判决,但如果下次被告还是没有到场,那麽法院就有可能会依照我们的主张下判决。我会再把今天开庭的状况反应给路律师知道。」
没错,这件案子原本不是我负责,而是由路美香负责,但因为她临时有别的行程,所以我才临危受命帮忙开庭,换句话说,下次开庭原则上应该就是路美香自己要来开,我可以彻底遗忘眼前这位当事人。我一边换下律师袍,一边礼貌地丢出「路律师」这个字眼,暗示我们之间就到此为止,可惜的是,当事人丝毫没有感受到我的暗示。
「那如果下次对方出庭的话……怎麽办呢?」
「那麽就会进入实质审理的程序,换句话说,就是审查本件是不是可以离婚,我想我们在理由上是充足的,b较有问题的可能是剩余财产分配等等的问题,这部分路律师应该有跟您讨论过了?」
当事人似乎没有听到我的发问,双眼有些空洞涣散,嘴巴嗫嚅着却没有说出任何字语,隔了许久,才用着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道:「要是当时没有结婚就好了……」
我不禁停顿了自己的思考,重新看着当事人,说老实话,因为只是代庭,我今天是第一次跟他见面,之後可能也不会再有交集,对於他的认识就只有书状上记载着的寥寥数语,我不清楚他和老婆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认识、结婚,又为什麽会走上离婚这条路,我甚至没办法判断在这件事情上谁应该负更多的责任,我只能从他憔悴的容貌上看到显而易见的疲惫。
那真不是什麽赏心悦目的景s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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